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保障化學樓的消防安全、加強各實驗室化學試劑的管理和保護環境,特作如下規定:
一、
每個實驗室、每個學術小組都應有化學試劑管理員,人ELISA試劑盒各組的化學試劑管理員須報實驗室主任備案,人員有變動時須及時調整,不可無人負責。
二、每個房間都要建立存放化學試劑的帳單,帳單的書面材料交實驗室主任一份。每學期進行一次試
劑盤點,并將盤點結果報實驗室主任。為避免重復領購和積壓,領購試劑前應查閱本室或本組的現存試劑帳單,購進試劑后及時記帳,用完的試劑及時銷帳。
三、對易燃易爆危險試劑要嚴格執行*領購,并控制實驗室存量(一般每個18m2的房間不超過10kg)。因特殊情況需暫時超量存放的應經院主管人批準并報實驗室主任備案,同時應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四、試劑必須有專人保管,單獨設立帳本。保管人和使用人都要認真執行北京大學《關于物品管理的規定》(校發〔1997〕114號)和化學學院《關于試劑管理的補充規定》。
五、為了全面掌握各實驗室的試劑存量和用量的動態情況,實驗室自行外購試劑的發票須經院化學試
劑庫登記(購買試劑時必須索取品種與數量明細單)后簽字蓋章方可報銷。試劑庫人員要認真登記并保存登記簿,必要時向院安全負責人或有關實驗室主任通報情況。
六、所有化學試劑都必須按性質分類存放,并保持雙層瓶蓋密封和清晰的標簽。嚴禁在敞口容器中存
放化學試劑。
七、畢業生(研究生及本科生)、訪問學者、博士后及退休教職工結束研究工作后,必須在離校或離
崗前清理化學試劑、配制的溶液和制備的樣品,做好處理和移交。
八、實驗臺試劑架上放置試劑要適量,防止試劑瓶滑落。人ELISA試劑盒實驗室一般不可設立高位試劑架,如確需高
位藥架則必須安裝牢固,化學危險品不可放在高位架上。
九、學術小組化學試劑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對本組各房間的化學試劑進行檢查、清理,對過期、失效、
包裝損壞的試劑及時處理。
十、嚴禁向下水口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具有刺激性氣味的廢液,有毒有害廢液、廢舊及多余化
學試劑的處理應按化學學院《有毒有害廢液及廢舊化學試劑處理辦法》執行。
十一、嚴禁將化學試劑存放在陽臺、人ELISA試劑盒樓道、庭院等公共部位。